陕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关于做好2022年“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关于做好2022年“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团委: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希望工程乡村教育资助提升行动,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宁波幻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省开展2022年“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幻方助学计划”),资助我省5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小学一年级女生,提供学习生活补助,帮助她们更好地完成学业、健康快乐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及资助名额

“幻方助学计划”拟在我省的5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资助9800名小学一年级女生,每县资助名额为175名。名额分配及项目款明细详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资助款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00/人)。

三、受助学生遴选标准

1.优先遴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女生;其次为特殊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家庭困难的女生。

2.若本县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女生人数不足,遴选范围可扩展至小学二、三年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女生。

3.同等条件下,按孤儿、单亲家庭的女生、女生本人伤残、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患重病的女生、因自然灾害家庭困难的女生顺序进行遴选。

4.遴选的女生均须学习努力、遵守校规校纪、生活简朴。

四、资助程序

遴选受助学生须循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遴选。由学校推荐遴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并在校园内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表见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学校负责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至团县(区)委。

注:因本项目受助学生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校园公示学生信息前,须提前征得学生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其他家长同意。

2.初审。各团县(区)委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不低于本县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填写《“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见附件4、5)。抽样调查无异议后,团县(区)委将初审材料报至团市委,由团市委汇总审核后报省青基会。

3.终审。省青基会负责对团市委提交的学生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按照不低于本省资助总数10%的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走访抽检,省青基会终审合格后将《“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7)寄至中国青基会,同时完成“10万+”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

五、资助款的发放

“幻方助学计划”资助款分两次划拨。省青基会将于每次收到资助款后一周内将资助款划拨至学生所在团县(区)委。每次资助款拨付后,各团县(区)委须向省青基会提交助学金领取签名册原件(见附件8)。

六、项目推进时间

(一)4月初,各实施县(区)完成受助学生遴选、申请材料审核、“10万+”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并将受助学生初审材料寄至团市委,团市委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报省青基会审定。

(二)4月20日前,各团市委将本市推荐的1-2个有特色的助学育人活动方案(电子版)报至陕西青基会。

(三)5月中旬,省青基会将于收到资助款后一周内将第一次资助款划拨至学生所在团县(区)委账户。由团市委督促各团县(区)委在收到款项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放并于6月中旬向省青基会提交助学金领取签名册原件。

(三)8月中旬9月上旬,各团县(区)委对第一次受助学生在校情况摸底排查。各团市委于9月中旬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情况汇总表(二)》寄至陕西青基会。在摸底排查期间,如发现第一次受助学生存在休学或辍学的情况,将取消该生第二次资助;如有学生转学到其他地区,由该生原所在县(区)级团委据实将情况反馈团市委汇总后报至省青基会,如果符合本项目资助要求的,可继续对这类学生进行第二次资助,否则将取消该生第二次资助。取消后的名额由各团县(区)委根据项目规定的“受助学生遴选标准及遴选程序”进行遴选替换,并按要求填写《学生情况汇总表》。

省青基会收到第二次资助款后一周内将第二次资助款划拨至学生所在团县(区)委账户。由团市委督促各团县(区)委在收到款项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放并向省青基会提交助学金领取签名册原件。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各级团委须对学生的遴选、资助款发放及第二次资助款划拨前的摸底排查等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助名额并在全团和全国青基会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2.加强领导。各级团委及受助学生所在学校须积极配合省青基会及中国青基会做好学生遴选、助学金发放、抽样走访、宣传评估等。

3.特色活动。团县委收到资助款后,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点开展助学金发放仪式或相关主题公益活动,省青基会统筹本省助学金发放活动,遴选1-2个有特色的助学育人活动方案报至中国青基会。中国青基会拟从上述活动方案中确定1-2个重点实施县,向受助学生传递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4.项目总结。市级团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向省青基会提交项目报告(见附件9),该报告除文字描述活动内容外,还包含但不仅限于图片、视频、媒体相关报道链接、受助学生典型事例、受助学生走访抽查期间发现的感人故事等内容及资料。

5.权益保护。本项目受助学生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遴选公示、活动宣传、抽样调查、提交项目报告等),涉及受助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须提前征得学生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其他家长同意。同时,确保青基会有权使用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信息、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且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陆

话:029-88417191

Email68459140@qq.com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希望中心(省青基会秘书处)

编:710068


附件:

1、“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名额分配表(点击可下载)

2、“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 受助学生申请表(点击可下载)

3“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 受助学生名单公示表(点击可下载)

4、“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 抽样调查表 (第一次)(点击可下载)

5、 “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抽样调查表 (第二次)(点击可下载)

6、“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第一次)(点击可下载)

7、 “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第二次)(点击可下载)

8、“希望工程1+1—— 幻方助学计划”助学金领取签名册(点击可下载)

9、“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 项目总结报告(点击可下载)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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