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第二十四章 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和银行出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银行往来款项和现金的收付业务,不得坐支现金和超过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不得出借帐户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严禁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2.根据审核制证人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认真审查核对原始凭证和收付款凭证无误后,办理收付款手续或银行票据的签发工作。妥善保管好收付款凭证,做好原始凭证借出登记收回工作,做好凭证的及时传递工作。

3.办理现金时钱款当面点清,防止差错,保证资金安全;收取大额钞票时,要认真鉴别,防止假钞。到银行提取现金或送存现金,应请相关人员护送,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4.开具支票要认真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开支用途,支票金额大、小写要书写正确,金额要一致,输入密码要确保无误。严格控制空白支票领用,做好领用记录,并限定其单位、用途、日期等。

5.根据现金和银行收付的记帐凭证,逐日登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并结出余额,每天终了将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将银行存款余额与帐面数据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及时交会计档案人员存档。

6.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印章:保险柜钥匙专人保管,不得丢失或转交他人,保险柜密码须严加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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