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第二十一章 财务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财务资产管理部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基金会以下工作:

1.负责省青基会文件及档案工作,做好档案的分类,归档和整理工作;

2.负责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印章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3.负责监督本单位财务使用情况;

4.负责省青基会财务等工作,完善软件运用和报表填写申报等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督办和落实工作;

4.负责省青基会各种证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省青基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固定资产的登记等工作;

6、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上一篇: 第二十二章 希望小学部、学生资助部、环境卫生社区服务部工作职责
下一篇: 第二十章 品牌宣传部工作职责
共青团陕西省委主管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9-88417191传真:029-88417191 邮箱:shannxihope@sina.com
陕ICP备07011229号-1